大家好,我是戴斯李老师。今天我们聊一聊最常见的3个婚假问题。
1、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吗?能不能分段休假?
2、再婚婚假怎么计算?
3、入职前领证入职后能休婚假吗?
婚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吗?能不能分段休假?
国家有国家的规章,地方有地方的办法。1980年原劳动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其中的意思是婚丧假假期3天以内的按工作日计算。
时过境迁,几十年前的规章仍没有废止,各地婚假的假期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么超过3天的婚假到底包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婚假是否可以分段休?
国家层面一直没有相关规定,倒是有些地方政府制定了有关婚假的地方新办法。如天津市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日。婚假为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婚假一般应当连续使用。”《办法》内容非常明确。
在没有地方新办法的地区,仍要执行3天以内的婚假按工作日计算的国家规章,至于延长的婚假因为没有按工作日计算的依据,就得按自然日计算。如果非要分段休婚假,也只能分为两段,一段三个工作日以内,一段剩余假期。
再婚婚假怎么计算?
有人问“单位员工曾经休过婚假,离婚后再婚还能休婚假吗?”再婚能否休婚假,再婚婚假怎么算,应当依据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给湖北省劳动保障厅的复函执行。
复函是这样回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所以无论再婚几次,其婚假待遇与初婚同样。
入职前领证入职后能休婚假吗?
这是个常见的问题。领证和办婚礼确实有时间差,这是社会一般认可的现象。如果员工并非想占婚假的便宜,应当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向单位说明情况,解释下自己婚礼的实际状况,需详细真实,并尽可能提供未休婚假的相关证明。
因为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入职前领证入职后能否休婚假,所以用人单位可以在规章制度中合理设定婚假的审批条件。如某单位的《员工手册》上明确规定:“婚假原则上应在领取《结婚证》当日起两年内有效(超过期限视为自动放弃)并应一次性连续使用,但有特殊情况经人力资源部门核准的除外。员工证明在本公司任职前半年内领取结婚证但未享受婚假的,也可以在任职后半年内申请婚假。”这种规定就较具合理。
有的单位规定,哪怕职工是在入职前一天领取的结婚证,也不再允许休婚假,这显然不符合情理。
今天聊一聊就到这里,请继续关注戴斯微信公众号。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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